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第53号)
发布时间:2025-09-26 14: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SDRD-G2025-0008
二、项目名称:旺庄街道景云实验小学教学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学思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平庄西路1599号
被投诉人1: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55号
被投诉人2: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参数要求,存在重大缺陷;2.招标文件以不合理的参数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产品参数指定品牌、操作系统、处理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4.未明确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细化量化评分标准。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全部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