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5〕006号
发布时间:2025-09-22 1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5〕00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无锡享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无锡享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855号扬名科技创业中心1111室
法定代表人:夏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595572285J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移送线索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中标后又放弃中标的行为,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无锡享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道公司”)参与“惠山生态环境局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5-0022)的投标,并中标该项目。2025年6月6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提交《关于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申请》,附享道公司《关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说明》。2025年7月16日,对享道公司进行询问,享道公司承认中标后,因所需租赁车辆的供应商临时毁约,导致无法保障项目正常履行。享道公司自愿放弃中标,也愿意接受财政部门的任何处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以及《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机关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按中标价格的千分之七罚款17388元。
以上款项上缴国库。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