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站
进入无锡市财政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 / 政府采购 / 监督信息 / 投诉处理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046号)

发布时间:2025-08-06 16: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JZCG-G2025-0015

二、项目名称:锡山人民医院DR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得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江阴市澄江街道九方广场2113

被投诉人1: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路1128号

被投诉人2: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

相关供应商: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中路2024号6室902、903、904a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型号PLD7100G的产品违反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4.1条平板探测器“同一型号配置”的要求,存在修改资料,虚假应标的问题。2.中标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型号PLD7100G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5.8和6.6条中“需同时具备虚拟滤线栅,实现散射线抑制”的要求,存在修改资料,虚假应标的问题。3.中标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型号PLD7100G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8.2条中“设备具备自动精准识别不同身高患者胸片摄影位置功能”的要求,存在虚假应标问题。投诉请求:请求被投诉方或设备生产厂家提供原本《第三方整机检测报告》,依法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经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要求按照投标公司得分排名顺延或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驳回投诉事项1及其他请求;2.投诉事项2、3均成立,撤销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20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