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14:52    【字号:默认 特大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