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5:42 修改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5:4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医保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通知》(财会〔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体
充分认识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既是公立医院优化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的内生需求,也是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实施与评价监督的全过程。明确公立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整体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各自分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负责人,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或内部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监督评价部门,明确公立医院内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
公立医院要按照《通知》确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创新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习内部控制知识,开展内部控制典型案例的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权力规范运行意识,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到 2025 年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聚焦重点,完善管控措施
公立医院应针对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查找风险隐患,健全风险清单,强化管控措施。要持续优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基建、合同等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着力完善诊疗、医保基金、教育项目经费、医联体、生物安全等重点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责权限、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重点防控,确保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覆盖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切实发挥在防范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保障,推动落地见效
各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医保部门要加大宣传,加强政策指导及业务培训,建立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联系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示范的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并予以推广;各公立医院要认真总结内部控制建设有益经验和困难,及时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医保部门要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等工作将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纳入检查范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公立医院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内控建设从“立规矩”到“见成效”转变。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