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26 11: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区级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具体地点:锡山区锡州中路1号。
2、服务范围:保安服务,主要负责大院内的治安、消防、门岗及车辆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维护采购方正常的安全秩序,负责采购方24小时门卫守护、巡逻及交通指挥值班执勤工作;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采购方安排的有关安全保卫的临时性工作。
3、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安全保卫的服装、工资(包括节假日无法休假的加班工资)、装备、税收等及承诺达到安全保卫要求的一切费用。保安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付款办法:
按季付款,银行转账。
三、服务质量要求及具体说明: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书规定的基本条件,不得将承包的保安服务转包他人。
2、投标人根据采购单位提供场所的需要配备17名的专职保安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位,并指定保安经理及副保安队长各1名,负责总协调保安工作,具体安排保安人员值勤巡查等业务工作。
3、人员要求:
(1)安保人员要求配备具有公安认证的专职保安,以50岁以下中、青年为主,其中40岁以内的人员要占总数的30%以上,在本市有固定住处,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退伍军人优先。
(2)保安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缺陷,品行端正并经过专门保安培训取得上岗证,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
(3)配备的保安经理应从事保安工作5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保安经理管理工作经验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4)配备的副保安队长,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4、业务要求
(1)能处理和应对管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并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2)保安人员上岗执勤,必须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带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保安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3)各门卫(出入口)保安室24小时值班看守,双人双岗,上下班期间要礼仪立岗维持秩序,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入大院内要按区级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决定是否放进,如要接待做好详细登记。
(4)对大型物件搬出要先询问调查并做好记录。
(5)保持门卫与管区内各部门的通信畅通,在遇有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保安 2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加强夜间巡逻,巡逻时保安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
(7)要加强值班责任心,发现火警、警情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和警方,保安接到火警、警情后一分钟内到达现场,妥善处置并协助保护现场。
(8)上班时间需轮流站岗。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带规范,站岗时不倚不靠。
5、投标单位需承诺,力保管区内不出现任何警情,对由保安人员自身原因引发的责任事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对采购方认为不满足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随时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工作要求。
(二)有关说明:
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金、保险、加班费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须按规定计算并报出,投标总报价不可低于上述相关费用合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各项优惠让利(可优惠让利部分)须直接在明细报价表中各分项报价中体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