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29号)
发布时间:2024-01-12 09: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29号)
一、项目编号:WXXWQJC2023-103
二、项目名称:计算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奥信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西路25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军
被投诉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硅谷大道与清晏路交叉路口往西约80米(清晏路停车场一楼)
法定代表人:卜文华
被投诉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孙兴洋
相关供应商1:无锡博瑞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羊腰湾52号
法定代表人:赵银军
相关供应商2:无锡伟视光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天竺花苑82号
法定代表人:顾铁伟
相关供应商3:江苏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杏花新村7幢4号-1、9号-1店面
法定代表人:金涛
相关供应商4:无锡育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58-1724
法定代表人:蒋建军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投诉事项为:1、在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存在对中标结果的人为控制因素,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串通;2、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在本次采购项目质疑环节中不作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对该项目予以废标,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