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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6-13 15:03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26/2023-00195
发文日期
2023-06-13
公开日期
2023-06-13
文件编号
锡财综〔2023〕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收费,资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转发《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区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国动办,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现将《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综﹝20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综﹝2023﹞4号)

  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无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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