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无锡政府采购网   

进入无锡市财政局网站

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 政府采购 » 框架协议 » 正文

关于 2022-2023 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 —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的通知

时间:2022-05-19 16:07 [ ] 浏览次数: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各工程造价审计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 202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锡财购〔2021〕23 号),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代表委托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22-2023 年度市区行政事业单位 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了 30 家定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供应商名单与联系方式
    本次 30家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与联系方式详 见附件 1。
    二、适用范围
    市区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预估审核费用)在限额标准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应在本次 入围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取。 工程造价审计服务主要业务包括:设计概算、全过程跟踪、 结算审核。
    三、有效期限
    本次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的有效期限为定点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服务费用标准
    本次工程造价审计服务指导费用标准分为费率计价及日单价计价两种方式。审核服务费用计算办法见附件 2,费率计价标 准及日单价计价标准见附件 3。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加强采购预算管理
    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应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按照单位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批复下达的采购计划,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及时签订合同,认真组织履约验收,确保采 购活动取得良好绩效。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市区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应结合项目预算金额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凭批复的采购计划在无锡市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政采一体化系统)—定点采购馆—审计服务栏目选择 1 家供应商向下议价(优惠率)或在政采一体化系统—交易中心生成竞价单,择优选择 3 家供应商竞价,获取更优优惠率,确定成交供应商。 无锡市财政局或无锡市审计局委派的政府投资协审项目按照《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机构抽签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实施采购。
    采购单位确定服务供应商后,应当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协审范围、协审内容、委托管理事项、不低于本次招标的服务质量要求、不高于本次招标后公布的服务费用标准、协审时限、廉政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违约责任等。采购单位 有权要求审计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执行单项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合同的所有相关要求。采购单位负责对在履约期间的管理、考核及协审费用审核等工作。
    (三)明确服务标准要求
    各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工程造价审计有关规范及框架协议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应登录政采一体化系统,负责维护、调整和更新定点采购馆中的定点服务内容、承诺优惠率、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确保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项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和可靠。同时,应在年度末认真、及时、准确汇总编报《定点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业务情况统计表》(附件 4),并于下一年度 3 月 30日前报送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加强履约监管
    采购单位负责定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管理、考核及协审费用审核等工作。采购单位发现定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问题可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也可直接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投诉或举报,财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定点服务中的投诉或举报 内容进行核查,一旦核实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考核检查,提升定点供应商服务质量,保障采购单位的合法 权益。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10-81827716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 0510-81825336
    无锡市财政局电话:0510-81822289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 年 5 月 10 日
附件1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与联系方式表.xlsx
附件2审核服务费用计算办法.docx
附件3费率计价标准及日单价计价标准.docx
附件4定点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业务情况统计表.docx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