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16: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财资〔2022〕13号
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各主管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锡政发〔2022〕6号)要求,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现将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减免 2022 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资〔2022〕26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已纳入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房屋,其租金减免由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内部决策程序核准,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机关管理局将适时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请各市(县)、区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市各主管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具体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并建立政策执行情况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上报,遇节假日顺延)。
三、各市(县)、区财政局汇总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减免情况并报送市财政局(各市(县)区国有企业减免情况同时报送市国资委);市各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减免情况(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汇总所运营集中统一监管房屋减免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各市属国有企业汇总集团及所属企业减免情况报送对应国资监管机构,并由对应国资监管机构报送市财政局。
联系人: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 王兴华 81822366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毛 婷 81825472
市机关管理局(资产管理处)吴继余 81825352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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