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9 16:52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26/2021-00195
- 发文日期
- 2021-12-29
- 公开日期
- 2021-12-29
- 文件编号
- 锡财会〔2021〕2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会计
- 内容概述
- 层转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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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新《工会会计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为做好新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工会按照部、省《通知》规定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解读》培训课程,已列入作为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各单位会计人员可从“无锡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专栏“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4家网络培训机构选择一家进行学习。市总工会按照培训计划,将陆续开展新《工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各主管部门可在上述基础上组织本系统内会计人员进行《工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的加强培训。
2022年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后,各市(县)、区财政及工会部门应密切跟踪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答各工会组织在新制度衔接和实施中反馈的问题,开展制度落实指导和监督工作。
附件: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61号).pdf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