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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2022 年度无锡市行政事业单位家具用具定点采购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14:06 [ ] 浏览次数: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局,各家具用具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市行政事业单位)家具用具采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 2021 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锡财购〔2020〕16 号),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代表委托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 2021-2022 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 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家具用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了 61 家定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点供应商
本次共有 61 家家具用具定点供应商(名单见附件 1),分为五类,其中木质家具定点供应商 34 家,钢制(含非木质其他)家具定点供应商 33 家,教学类及学生公寓类家具定点供应商 24 家,公共座椅类家具定点供应商 6 家,实验室类家具定点供应商 5 家。各单位应按照所采购家具种类选择相应类别的定点供应商。
二、关于有效期限
本次家具用具定点采购项目的有效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关于采购范围
市行政事业单位限额标准 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家具用具采购项目,各单位应按照所采购家具种类在本次入围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取。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查询比对定点供应商的货物服务内容。各定点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产品报价、质量保证和详细服务承诺,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或“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定点信息专栏”进行展示,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应当登录网站深入比较各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等详细内容,因地制宜,择优选取。
(二)系统比价确定服务供应商。在定点有效期内,市行政事业单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创建竞价单,确定所需采购的产品,邀请三家以上候选定点供应商,与之在不高于其投标时的各产品报价基础上进行二次竞价,并将比选记录保留在系统内。采购单位应当切实负起确定供应商的责任,要本着提高采购效率,减轻中小定点企业供应商负担的原则,通过网上比选确定供货供应商。任何采购单位通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定点供应商线下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定点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
(三)签订家具供货合同。采购单位确定供货供应商后,应当与家具企业签订《无锡市政府采购家具定点供货履约合同》,签订履约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委托管理事项、不低于本次招标的服务质量要求、不高于本次招标后公布的费用标准、 委托管理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违约责任等。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定点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执行《家具用具定点采购项目协议书》的所有相关要求。
(四)加强采购预算管理。采购单位应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按照单位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批复下达的采购项目计划,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及时签订合同, 认真组织履约验收,确保采购活动取得良好绩效。
(五)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各定点供应商在定点有效期内,应及时、完整、准确地编报《家具定点供货情况统计表》(详见
附件 2),每个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总后报送给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六)加强投诉举报监管。采购单位发现定点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可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也可直接向市财政局、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投诉或举报。财政部门将对定点服务中的投诉或举报内容进行核查,一旦核实定点供应商有违
反合同情形,将取消其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
通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三家联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家具用具定点供应商开展检查。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10-81827716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 0510-81825336
无锡市财政局电话:0510-81822289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 2 月 26 日
 
 
 

无锡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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