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产品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10: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子产品保密处理规定,加强电子产品保密管理,从2013年3月1日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产品资产处置不再上交公物仓,将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经本单位保密工作管理机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统一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处置。现将《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产品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国家保密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