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第76号)
发布时间:2026-08-05 11: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SDRD-G2026-0001
二、项目名称:旺庄街道景云实验小学教学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市榜首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沭阳县浙江商城A1幢三层北14号
被投诉人1: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55号
被投诉人2: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
被投诉人3:江苏圣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华清创意园49-6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投诉事项为:1.响应产品无进网许可证明;2.响应产品无经营利用许可证明;3.响应产品材质与招标文件不符;4.响应产品未获得3C认证证书及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5.响应产品与质疑回复提供产品非同一种设备;6.投标文件未提供对应设备有效资质;7.招标文件引用的检测标准已经作废;8.响应产品未获得生产强制许可。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7均成立,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4、5、6、8均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