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第74号)
发布时间:2026-08-05 11: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项目编号:JSZC-320292-WXJH-G2026-0007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泰州市宇宙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洲南路90#518室
被投诉人1: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置业大厦宁波银行23楼
被投诉人2: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雪丰路96号
被投诉人3: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西新街8号17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没有明确具体的检测标准、检测依据,供应商无法进行检测,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国家推荐性标准(GB/T)检测报告以及未明确标准号检测报告,不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可以作为符合性检查;3.评审因素“技术方案(35分)”没有细化和量化。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