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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惠财购〔2026〕008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16: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6-0017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协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文港南路49号6号楼601-1室

  被投诉人1: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

  地址:无锡市惠山开发区惠绿路100号

  被投诉人2: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招标文件商务资信评分质量保证条款设置不合理,叠加CMA+CNAS双认证计分规则构成排他性条款;2、招标文件学生实验桌金属喷涂(塑)涂层附着力、水槽柜抗菌性能条款、“实验教学测评管理工具”、“考生终端机”、“学生端模块集成装置”外壳防护等级、物化AI教考实验室302考生终端机功能演示等参数及评分设置不合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及强制性法规;3、招标文件“(三)技术分(40分)”的总分结构、权重分配、评分标准及瑕疵判定规则违法。

  投诉请求:1、依法确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存在多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违法违规情形;2、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立即对招标文件中所有不合理技术参数、歧视性评分标准进行全面、实质性修改,删除所有不合理门槛,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3、责令本项目暂停采购活动,待招标文件修改完善并重新公告后,再行恢复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江苏协盟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