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聚焦企业减负 江苏规范政府采购费用管理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6-05-06 11:3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实践中费用收取、支付存在的问题,细化明确管理规定,着力维护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代理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直接支付,严禁转嫁给供应商,如采购人要求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且应在采购文件中说明原因并明示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及确立标准的依据;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不得摊派至中标方;采购文件需免费提供电子版本,纸质文件售价严格按成本定价。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此次政府采购费用管理规定直击行业难点,坚决杜绝费用转嫁摊派,有效减轻供应商负担,切实为经营主体纾困减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