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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锡财购罚决〔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4-30 15: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携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携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团结中路50

法定代表人:李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WC6A46U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关于东北塘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情况报告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携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携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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