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053号)
发布时间:2026-04-16 14:4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JZCG-G2026-0005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锡山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康诚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肥城市仪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仪兴路08号
被投诉人1: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一号
被投诉人2: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
相关供应商:南京瑞杨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10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投诉事项为:1.资格审查主体错误,评标委员会越权实施资格审查,程序违反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2.《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评审认定不合理。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清单数量少于技术部分清单数量,《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按采购需求清单声明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请求为:1.依法对该项目的资格审查主体及程序、《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标准适用、采购标的划分、中标单位资格审查等环节进行全面实质核查,要求被投诉人提交全部评审留存材料。2.依法认定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撤销本项目中标结果。3.依法责令采购人完善招标文件,明确采购标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规范等核心内容,重新组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投诉人山东康诚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3、4均不成立,驳回投诉及相应请求。2.投诉事项2成立。3.认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