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苏采云”系统迁移省政务云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11: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苏采云”系统迁移省政务云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苏采云”系统将迁移至省政务云。为做好我市“苏采云”系统迁云工作,确保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按照系统自动弹出的升级提示,完成 CA和电子签章驱动升级更新。
二、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采购项目规划,合理安排开标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月1日不得安排任何采购项目开标。
三、针对“苏采云”系统迁云后可能出现的系统无法访问等突发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关情形处置举措,妥善防范化解采购风险。
技术支持:15951205282 13775186152
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