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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5〕002号

时间:2025-04-14 10:21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5〕00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苏豪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无锡市丽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6-1

  法定代表人:周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564315593Q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移送线索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本机关于2025年3月3日立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无锡市丽甜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厨卫用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CGZX(G)20230075)投标过程中,为得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得分,公司员工通过软件在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认证覆盖范围上增加了“(餐具、不锈钢制品、厨房用品、清洁用品)”的内容,最终使丽甜公司中标该项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以及《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机关于2025年4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按中标价格的千分之九罚款5237.7元。

  以上款项上缴国库。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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