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5-01-21 09:2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市级预算单位应在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锡财购〔2021〕7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健全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履约验收具体流程和实施细则,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和履约验收书,切实履行履约验收责任。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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