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0 09: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4〕2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