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惠财购〔2024〕016号
时间:2024-09-26 16:54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6-JZCG-G2024-0040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堰桥高级中学新校区实验中心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优堡智能家具(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58号D幢2楼2050室
被投诉人1: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
被投诉人2:无锡市堰桥高级中学
地址:惠山区堰桥街道堰桥东路2号
相关供应商:天长市常有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国际汽车五金机电城12栋12-10、12-1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内容:1、中标单位天长市常有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卖汽车配件的,中标单位没有自己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实验室家具的机器设备,不具备生产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条件;2、制造商安徽春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微型企业,声明函里写的小型企业;3、制造商浙江科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属于微型企业,声明函里写的中型企业;4、常有公司的招标业绩都是仪器设备的业绩,没有家具的业绩;5、根据该企业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里这么多的虚假和错误,请核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里是否存在虚假。请求核查以上投诉事项,核查天长市常有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经审查,投诉人投诉的事项1和4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和3的事实存在,但不影响中标结果,不能以此判定常有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投诉事项5不予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针对投诉事项1-4驳回优堡智能家具(江苏)有限公司的投诉;针对投诉事项5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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