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3 15: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省各部委厅办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各市、县可参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