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评估与对策项目采购公告(二)
时间:2024-09-12 11:0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无锡市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评估与对策项目 JSZC-320200-BJJZ-G2024-002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0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BJJZ-G2024-0027
项目名称:无锡市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评估与对策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分析无锡城市交通发展现状,从城市交通系统在缓解交通拥堵、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公共交通优先、提升出行品质等方面展开分析,总结历年来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交通发展经验,提出未来发展对策、工作重点建议及实施任务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6个月内完成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评估与对策研究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的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以外的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联合体分工对应的有关资质要求和履约能力; ②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身的名义单独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方式: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携带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至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获取。需要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法人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0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0号楼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10-81823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
联系电话:0510-85013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
电话:0510-8501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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