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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旺庄街道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时间:2024-09-06 17:51 [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GCYT-G2024-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旺庄街道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第四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

2024-09-2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

2

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的第9

网上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913日上午930

网上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925日下午1400

3

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的第10

解密、开标时间:2024913日上午930

解密、开标时间:2024925日下午1400

4

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的第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4913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4925日评审结束

5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各项目评分标准第2条企业综合实力

1)项目负责人(1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6-20248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该评分项删除

6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各项目评分标准第2条企业综合实力

2)企业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1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中,不提供不得分)

2)企业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中,不提供不得分)

7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各项目评分标准第2条企业综合实力

3)机械车辆配置情况(5分)

①投标人具有挖掘机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②投标人具有重型自卸货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③为防止现场扬尘,投标人具有清洗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车辆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行驶证以及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图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租赁费用缴费凭证(租赁费用缴费单位应为投标单位)、行驶证以及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发票开具时间要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中,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

3)机械车辆配置情况(5分)

①投标人具有挖掘机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②投标人具有重型自卸货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③为防止现场扬尘,投标人具有清洗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车辆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行驶证以及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图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租赁费用缴费凭证(租赁费用缴费单位应为投标单位)、行驶证以及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中,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09-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如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最终以更正后采购文件为准。

2、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17号

联系人:季一凡

联系电话:0510-85219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长江一号写字楼1504-1

联系人:骆平、李振强、汪众

联系电话:0510-8522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平、李振强、汪众

电话:0510-8522210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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