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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起重机械、电梯)(第二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4-05-09 17:34 [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特种设备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起重机械、电梯)(第二次) JSZC-320206-HXZC-G2024-002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HXZC-G2024-0021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起重机械、电梯)(第二次)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优惠率。(按优惠率报价,如中标优惠率是90%,结算时以预算单价乘以90%结算;如中标优惠率是80%,结算时以预算单价乘以80%结算,以此类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特种设备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起重机械、电梯)项目。拟分二个包(包名称分别为:包一、包二),其中包一:500台起重机械维保质量抽查;包二:400台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名单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人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照苏财购[2022]2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锦绣路1号

联系人:项王

联系电话:0510-83590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联系人:钱足平、许梦薇

联系电话:0510-83592298-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足平、许梦薇

电话:0510-83592298-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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