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锡市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提醒函
时间:2024-01-04 13:5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入围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精神,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区分中心)组织实施了2024—2025年度无锡市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阶段征集工作,确定了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为促进框架协议采购政策与原定点采购政策衔接,切实保障采购单位印刷服务需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不含江阴、宜兴)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项目协议有效期内,针对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印刷服务,向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印刷服务。
二、有效期限
本次印刷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采购印刷服务时,应结合项目预算金额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凭批复的采购项目计划在“苏采云”系统中直接选定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采购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监督检查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区分中心按区域管理的要求通过系统反馈的采购人评价、供应商违规预警提示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10-81827730
无锡市财政局电话:0510-81822288
各区分中心电话:
梁溪 85058802
新吴 85253025
锡山 88213817
惠山 83596131
滨湖 81173550
附件: 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采购人操作手册.doc
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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