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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更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6 13:27 [ ] 浏览次数:

 

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全省统一建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决策部署和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原电子签章更换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更换阶段。政府采购参与人(包含市区各级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下同)可自即日起,采购人填写《预算单位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附件1)、代理机构填写《代理机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附件2)、供应商填写《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附件3),在工作日前往本通知指定地点办理新CA和电子签章。市级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0231231日前完成更换。

2正式启用阶段。202411日起,市区“苏采云”系统正式上线,政府采购参与人应使用新CA和电子签章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31231日之前在途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框架协议馆,政府采购参与人仍使用原CA和电子签章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政府采购活动。

二、办理费用

1.按照《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文件要求执行,新CA和电子签章新办费用为192//个(CA97元,电子签章95元),更换费用为115.2//个(CA58.2元,电子签章57元),续期、补办按更换费用标准执行。

2.对持有原CA和电子签章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用户,免费更换新CA和电子签章。原则上,社会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免费更换的范围限于1CA数字证书和1套电子签章,有效期均为1年。免费更换涉及采购人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涉及供应商的费用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供应商所在工商注册地的属地财政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有原CA和电子签章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外用户,免费更换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3.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新办、续期和补办CA和电子签章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社会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新办、续期和补办CA和电子签章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原CA和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前往现场办理或领取新CA数字证书时,需携带原CA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原CA仍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使用,用户务必妥善保管。

3.我市评审专家暂不使用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需要办理时另行通知。

4.本通知相关附件表格的电子档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

四、工作要求

1.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区采购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更换工作,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2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服务商要做好业务咨询解释、接待办理等服务工作, 建立台账清单,分区汇总办理情况和明细资料,按月报各级财政部门审核。

五、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办理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

(二)联系方式

窗口办公电话:051081827781

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马子璇15605157168,王栋18912392030

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牟建桥17388860725,张庆明18012617883

 

附件:1.《预算单位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

      2.《代理机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

      3.《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

   

 

 

                                                                                                       无锡市财政局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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