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锡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公告
时间:2023-04-12 10:59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无锡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需要,2023年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注册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5日,此后注册不再审核。2023年无锡地区专家入库现场审核时间为(5月16日-6月20日工作日)。
一、征集规则
(一)全市联动、分级负责
1.无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公开征集工作的组织管理。
2.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本地专家申请资料的现场初审。
3.无锡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及各区专家申请资料的现场初审及所辖各市初审结果的复核确认。
4.我市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家的征集工作仍按“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原则,采取各有关行业协会、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推荐,在职和离退休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1.专家资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不满70周岁,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7)熟悉计算机操作。
2.专业分类标准
(1)专业分类。专家库的专业以“字母+数字”编码对应品目,分为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最多下分六级。
(2)填报规则。申请人员填报的品目应当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相对应(不符合者将退回),三级品目最多选择三个,三级以下品目最多选择九个(须在三个三级品目中)。(请认真参照文末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试行)”)
3.提醒
各申请人请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审慎、如实地选择评审品目,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
二、申请步骤
(一)网上填报(即日起至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点击“评审专家入口”,进行信息填报,提交入库申请。请按照顺序、要求上传填报数据。
(专家申请入口:http://www.ccgp-jiangsu.gov.cn/zjzc)
按属地管理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市区(含市本级及各区)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网上填入“无锡市区”申报;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各市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网上填入相应市进行申报。之前注册的将一并审核。逾期注册,不再审核。
(二)现场审核确认(5月16日-6月20日工作日)
1.无锡市区及县(市)专家现场审核
(1)无锡市区注册专家
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008室 联系电话;81822290)。(所需材料:1、网上填写并打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贴好证件照、在职和近三年退休人员需盖公章、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3、学历原件;4、职称证书(证明)原件;5、工作经历证明(需单位盖章);6、诚信承诺书等。)
(2)江阴、宜兴注册专家
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江阴市财政局、宜兴市财政局)。(所需材料:1、网上填写并打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贴好证件照、在职和近三年退休人员需盖公章、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3、学历原件;4、职称证书(证明)原件;5、工作经历证明(需单位盖章);6、诚信承诺书等。)
2.现场初审重点
(1)专家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年龄、工作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联系方式等,核对网上提交信息与原始资料是否一致。
(2)专家专业信息。核实专家的填报专业与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对应或密切相关。对填报专业超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的,申请人员应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3.县(市)工作要求
各县(市)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初审结果在线提交给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财政局将市区的初审结果,连同所辖各市的复核确认结果,及时在线提交省财政厅。
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政府大楼1129室,联系电话:86861129
宜兴市财政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财政局215室,联系电话:82095152
(三)省厅确认
省财政厅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统一审定入库。
(四)退回修改
部分不符合填报要求的专家,将退回信息,请专家个人关注自己的专家账号状态。
三、专家培训(以6月份无锡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培训方式、内容以6月份无锡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7月20日前完成学习考试,考试通过者,我局在线提交省厅审核,考试不通过者不予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发动。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畅通专家申请渠道。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做好专家日常监管及征集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单位的联系对接和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咨询工作。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逐一核对申请资料,确保将遵纪守法、专业精通、诚实守信的专家吸纳入库。要严守工作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专家征集工作,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密。对故意泄露专家信息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确保按期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既定步骤,有序安排各阶段工作。
如有政策问题,请及时与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1822290)。
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
技术支持:于工:025-83633702 刘工:0519-86617101
客服电话:4009281686。
附件:1.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诚信承诺书
无锡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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