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3-02-17 17:0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领域依法行政意识,明晰采购人法律责任和职责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部省市三级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规定,我局修订了《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原《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锡财购〔2016〕11 号)同时废止。
无锡市财政局
202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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