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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关于中瑞低碳生态城整体评估研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JSHXCG2022-19

时间:2022-03-23 17:00 [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中瑞低碳生态城整体评估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106-2)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07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HXCG2022-19 

    项目名称: 中瑞低碳生态城整体评估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30000 

    最高限价(元): 19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
1中瑞低碳生态城整体评估研究项目11930000对中瑞低碳生态城近年来的规划设计、双碳内容、重点工程和开发时序进行整体评估,包括总结国际国内绿色低碳发展的经验与启示。运用综合的可持续发展潜力评估和全生命周期碳成本管理理念,对经开区的整体发展进行SWOT分析,梳理经开区以及中瑞低碳生态城项目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问题,并有针对性的从多专业整合的角度提出具有可实施性的绿色低碳发展策略。最后分别提出基于总体目标下的针对经开区和中瑞低碳生态城两个范围内的示范项目的发展思路,并对于建立长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治理机制提出初步建议。提供可持续规划与城市设计,绿色建筑、低碳能源、环境生态、交通与基础设施五大领域的专业咨询,并对中瑞生态城未来开发建设的时序按照“双碳”目标的达成进行具体安排。193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2022年2月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如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23日   2022年03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106-2)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售价:捌佰圆/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不统一召开答疑会;

    答疑时间:2022年3月31日17时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07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106-2)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4月07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106-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2.1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参与投标(报价)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应提前掌握当地和无锡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要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事宜。(“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并要认真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相关核验等事宜,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安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三街6号23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0580119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钱工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0510-8058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106-2

联系方式:1315191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唐亚新、徐祎婧(经办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15191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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