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有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10: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效,提升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无锡市财政局2022年度财政监督计划》,无锡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将于2022年3月下旬起,对2021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对部分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一并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206
邮箱:jsczjd_wx@sina.com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