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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10: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各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各社会代理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pdf

 

无锡市财政局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