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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2-15 15:50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26/2022-00004
生成日期
2022-02-15
公开日期
2022-02-15
文件编号
锡财购〔2022〕2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财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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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层转《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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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各社会代理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2号).pdf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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