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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新增定点采购品目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12-28 13:23 [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锡财购〔202123号)要求,200万元以下的“审计服务100万元以下的“印刷服务2022年起实行定点采购。目前,上述两项新增定点采购品目尚处于招标采购阶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定点采购通知文件印发之日,我市“审计服务”与“印刷服务”仍按照现行要求执行:单项采购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的,根据本单位内控制度要求自行确定;单项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的,提交市政府采购中心立项采购。待定点采购通知文件印发后,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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