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11-08 16: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 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CWCGWX2021-10
项目名称: 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600000
最高限价(元): 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不限 | 批 | 1600000 | 本次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技术咨询服务将围绕筹备阶段、正式开展阶段、整合深化阶段三个阶段展开,具体内容如下: (1)方案征集筹备阶段:明确方案征集工作流程及任务书 与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及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商讨,形成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工作流程及任务书,形成城市设计竞赛的初步工作组织方案,并准备城市设计任务发布介绍文件及相关材料。 (2)方案征集开展阶段: 组织、协调、参与各类方案讨论、重要节点汇报、专家论证咨询会议。跟踪把关城市设计成果质量。每半月度提交咨询工作报告,提出建设性评估意见和建议,用于提升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方案征集整合阶段: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把控,确保设计落地性。 结合专家及委托方意见,整体把控中标单位深化设计方向,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并组织召开深化成果中期讨论会及深化成果评审会。 技术咨询服务各阶段全面记录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工作过程,整理汇编重要会议纪要、反馈意见和重大调整决策等内容。协助完成城市设计的相关说明、内容介绍、资料整理等日常规划管理事务。重要汇报会议前,针对汇报材料提供书面咨询意见;会议结束后,整理形成书面建设性意见,支撑开发区和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形成方案修改完善的反馈意见。每半月度提交咨询工作报告,提出建设性评估意见和建议,用于提升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工作完成后,形成正式的规划咨询工作报告。协助形成“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工作记录白皮书”。 利用自身在规划设计领域的影响力及资源优势,协助甲方筹划举办长三角科技城论坛、工作坊、城市设计发布会等相关活动,提高宛山湖生态科技城影响力。 | 否 | 1600000 | 2021-2022一整年度,自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10月止。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2021-2022一整年度,自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10月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到期的,可继续参考使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9日 至 2021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 09:3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 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方式: ①不支持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下获取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②同时递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到期的,可继续参考使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
答疑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 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 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及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全程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苏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每家供应商仅能委派1人参加。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参与人员离开现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城管局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友谊南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8201505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鲍丹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0510-8820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 嘉业财富中心6号 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0510-82109023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袁雨晴 吴敏 邵晓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210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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