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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3:57     修改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3:5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证书领取时间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月10日(双休日除外),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详见附件)领取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初级考生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时需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 .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 2021年 7 月);

  3 .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提供一种即可)。

  证书管理号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查询。

  附件:2021年度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点一览表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