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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度锡北镇非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的更正公告XSZFCG(G)20210126

时间:2021-09-02 15:28 [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编号:XSZFCG(G)20210126

  2.原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度锡北镇非生活垃圾处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第14页:2.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配备打包机、履带式挖掘机、铲车、洒水车、垃圾分拣设备等;

  (2)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5辆运输车辆,3辆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且需取得由无锡城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辆备案证明;2辆符合环保规范的非生活垃圾转运车。

  现更正为:

  (1)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5辆运输车辆,3辆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且需取得由无锡城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辆备案证明;2辆符合环保规范的非生活垃圾转运车。

  2. 原招标文件第24页:C.投标人设备(16分)

  ①、投标人自有挖机、铲车、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装载机,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②、投标人自有3辆以上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每多一辆加1.5分,最高得6分;

  自有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无锡城管部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备案证明)加盖公章计入投标文件并承诺为一旦中标按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明细表》配备相应设备。

  现更正为:

  ①、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挖机、铲车、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装载机,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②、投标人自有或租赁3辆以上建筑装修垃圾专运车,每多一辆加1.5分,最高得6分;

  自有设备提供设备照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主管部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备案证明)非自有设备还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计入投标文件并承诺为一旦中标按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明细表》配备相应设备。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泾石路1号

  联系人:周晨

  电话:0510-8379629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邵明民、张新怡

  电话:0510-88213027

  传真:0510-88218810

  邮编:214101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我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进入我中心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必须从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大门进入,进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核验,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红色”、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人员,严禁进入。

  3)乘坐电梯到达四楼投标区域,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疑会或进行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准时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 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 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保持安全距离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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