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1-08-31 11: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为无锡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财政局相关职责
1.局党组负责领导中心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心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中心领导人员,按程序审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选,指导中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3.提出中心业务范围建议,根据中心工作需求,研究提出中心改革、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
4.审核中心章程并监督中心按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审核中心法人年度报告并监督中心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
5.审批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监督中心依法接受审计。
6.督促指导中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指导、监督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为中心正常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财会服务中心相关职责
1.落实党对中心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
3.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中心在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建议方案,并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4.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5.承担本单位人事管理具体工作。
6.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单位职责。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具体事项表
事项类别 |
政事权限关系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备注 |
党建工作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
1.无锡市财政局党组负责领导中心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心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党建和业务联动式评价,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重视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 3.定期开展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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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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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
1.落实党对中心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的监督把关作用,保障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推动事业发展。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挥本单位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 4.健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工作重要论述的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改革发展问题的思路举措和破解工作难题的具体办法。 5.围绕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发挥党组织监督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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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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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1.请示机构编制事项 2.机构编制年度报告 |
1.提出中心业务范围建议,根据中心工作需求,研究提出中心改革、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 2.审核中心章程并监督中心按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审核中心法人年度报告并监督中心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 3.将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请示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统一以无锡市财政局党组名义,报市委编委或市委编办。 4.对所属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执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情况,以及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职责、机构、编制、职数的变化情况向市委编办书面报告。 |
1.《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2.《无锡市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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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请示机构编制事项 2.机构编制年度报告 |
1.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中心在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建议方案,并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2.制定《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章程》,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 3.向无锡市财政局报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执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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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2.《无锡市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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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 |
主管部门 举办监督职责 |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
1.组织开展对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研究推荐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后备干部。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领导人员,按程序审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选,指导中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3.拟订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招考计划,做好资格审核、考察等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对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5.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6.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7.按程序组织实施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奖励工作。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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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自主管理职责 |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
1.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2.承担本单位人事管理具体工作。 3.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干部意识形态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 5.做好编外用工人员招录、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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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 |
主管部门 举办监督职责 |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
审核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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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自主管理职责 |
拟订收入分配方案。 |
拟订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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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 |
主管部门 举办监督职责 |
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 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
1.监督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按规定程序批复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预算、决算,指导、督促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督促上缴国有资产收益。 4.管理监督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5.指导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6.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无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6.《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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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负责本单位预决算及公开工作。 3.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建立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办理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事项报批手续,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 4.负责实施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5.负责实施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6.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无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6.《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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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行 |
主管部门 举办监督职责 |
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
指导、监督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为中心正常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监督中心依法接受审计。 |
《无锡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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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自主管理职责 |
事业单位具体工作。 |
1.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事务性工作。 2.承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 3.承担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方案预审工作。 4.参与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财政支出效益、资产配置效率等事务性工作。 |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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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督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督促指导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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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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