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3 16: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20年第3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 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020年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