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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签决定委托拍卖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16: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相关拍卖企业:

  近期,我局将分别对公物仓物资(上缴物资和车辆各一批),组织公开拍卖,拍卖佣金比例按照成交款3%支付。

  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公物仓选择确定拍卖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锡财资[2019]8号),现请有意向接受拍卖委托的无锡市A级以上(含A级)拍卖企业,携带公司资质及法人身份证明(若委派公司其他人员前来的,需要出具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于2020年8月21日9:30前,在市民中心3号楼911会议室,准时参加抽签,确定委托拍卖企业。迟到及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此次抽签资格。

  为提高工作效率,现决定此次抽签活动进行两次抽签:第一次抽签,将决定组织一批物资公开拍卖的拍卖企业;第二次抽签,将决定组织一批车辆公开拍卖的拍卖企业。具体拍卖活动的组织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将根据我局工作安排,与中签拍卖企业对接。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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