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22 17: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其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食堂配菜采购项目,JCECCG2020-2
二、预算总金额(元):140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教工餐厅荤菜、水产、冻品、豆制品、干货、调味品等材料采购项目 | 1 | 900000 | 批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教工餐厅荤菜、水产、冻品、豆制品、干货、调味品等材料采购项目 | |
2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教工餐厅蔬菜采购项目 | 1 | 500000 | 批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教工餐厅蔬菜采购项目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标段所对应的类似经营种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项二: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标段所对应的类似经营种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6-22至2020-06-30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08号清扬御庭15号6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纸质文件及电子版。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上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6、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教工餐厅荤菜、水产、冻品、豆制品、干货、调味品等材料采购项目 | 18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 10365000000305029 | 投标保证金可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按标项缴纳 |
2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教工餐厅蔬菜采购项目 | 1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 10365000000305029 | 投标保证金可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按标项缴纳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7 13:30:00
2、投标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金融运营中心三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7-17 13:30:00
4、开标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金融运营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 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 [2020]19号)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 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莹、张平
联系电话:13912366339、0510-82626996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08号清扬御庭15号601室
2、采购人名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吴香菊
联系电话:0510-81838723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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