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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经开区重要节点及地块景观绿化修复提升设计与施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04-30 17:12 [ ] 浏览次数: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代建单位:无锡市太湖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经开区重要节点及地块景观绿化修复提升设计与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经开区重要节点及地块景观绿化修复提升设计与施工项目 WXDSCG2020-3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经开区重要节点及地块景观绿化修复提升设计与施工项目148000000本项目设计范围:经开区区管道路辖区范围内重要节点、中小地块、学校医院代建地块,需打开围墙地块等的前期测绘、景观绿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为南湖大道、五湖大道、观山路、瑞景道、吴都路、贡湖大道、具区路等22条道路63处绿地的景观绿化设计、4个围墙打开地块、3处待开发地块的景观绿化设计;设计内容为提升重要景观节点、提档街头游园、建设口袋公园、增设绿雕、增设垂直绿化、需在原有资源基础上完善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形测绘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如委派专人确保设计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工程地形测量,地质勘察需设计单位自行勘测,现状环境由设计单位自行考察。 施工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及养护、管理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本次施工主要实施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全部工程所需内容。

设计周期: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期至开标前,投标人须根据具体现场情况进行现场摸底排查,针对现场情况做出初步设计方案,中标人在中标之日后10日历天内须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同时提交详细的概预算)。

工期要求: 2020 年 7 月31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其中苗木成活率 100%,并且长势良好;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保修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年。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允许联合体投标,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营业执照里营业范围内包含绿化(或园林)施工;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注: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1、发售时间:2020-04-302020-05-11 16:30: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六楼612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2)被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5、磋商文件售价(元):  800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20 13:30:00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六楼612室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20 13:00:00 

六、磋商地址: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六楼612室 

七、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经开区重要节点及地块景观绿化修复提升设计与施工项目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800000中国工商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103021109200603916磋商保证金可用网银、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按标项缴纳

八、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建珍、虞树春

联系电话:13093086352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幢612室

2、采购人名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陆蔚沅

联系电话:0510-85857291

地址:太湖街道双新工业园区震泽路688号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4-30 15: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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