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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15:1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财政局、 发展改革委、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2020〕9号).PDF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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