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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时间:2019-10-08 16:00    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26/2019-00115
发文日期
2019-09-29
公开日期
2019-10-08
文件编号
锡财购〔2019〕17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策支持,政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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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层转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市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扶贫办: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促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地”

  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在经济原则下应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通过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市级预算主管单位应于2019年10月12日前将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具体比例情况(见附件2), 报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备案。各区财政部门 会同 扶贫办汇总本地区预算单位预留 采购份额比例,于2019年10 月22日前报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备案。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物业服务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域内的物业公司。

  二、有效运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助力我省精准脱贫

  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食堂、工会组织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确定的12个重点帮扶县(区)名单,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优先采购12个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采购系统选择电商平台登录( 登录用户名为:js+行政区域+预算单位代码,原始登录密码同用户名),按电商平台操作流程下单采购。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推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各区财政局、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拿出务实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协调本地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做好本级预算单位采购培训指导工作,确保优先采购、预留比例、网上采购、统计报备等工作落到实处。从明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将定期统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执行情况,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将对市预算单位和各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 市财政局 许文中 0510-81822436

  市扶贫办 潘国庆 0510-81821096

  附件:

  1.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PDF

  2. 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DOC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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