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1日 10:33 修改时间:2019年08月01日 10:3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1 号》的通知
财会〔 2019 〕 13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 财政部令第 78 号 ) ,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1 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1 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docx
财 政 部
2019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