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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时间:2019-07-18 14:59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无锡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锡财购〔2010〕5号)的要求,我局下发了《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8年度市级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的通知》(锡财购〔2019〕2号),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和部门集中采购2018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检查。现将有关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的对象是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消防支队。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检查考核把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滨湖和新吴分中心作为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的一部分纳入考核范围,因梁溪、新吴分中心在2018年内没有开展集中采购工作,本次考核了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本次考核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评、考核检查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市财政局组成了由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检查局等职能处室人员参加的考核小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核查相关制度、采购信息系统、统计台账和文件资料,现场抽查项目采购档案等方法,全面检查了被考核单位现有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一线人员配备、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制度、采购价格和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询问质疑答复、采购信息化及基础工作、人员培训等情况,并按照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每种采购方式抽取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每个被考核单位抽取项目数量不少于6个的原则随机抽查了7家被考核单位共50个项目的采购档案,重点检查考核了其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等。考核小组根据《无锡市集中采购年度考核测评表》设定的十项考核内容和具体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一年来集中采购情况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核实和测评。

  2018年,各被考核单位能坚持问题导向,对上次集中采购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坚持结果导向,围绕“规范、高效、安全”主线,进一步深化工作创新,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操作行为、提升采购绩效。

  根据考核成绩得分情况,市采购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考核等次为优秀。市消防支队、滨湖区交易中心考核等次为良好。考核发现,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同时,2018年被考核单位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采购操作不够规范;二是内部控制衔接不规范;三是基础工作不符合要求。

  根据本次考核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财政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执业操作;二是坚定不移推进电子化采购;三是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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