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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4:49     修改时间:2019年07月09日 14:4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为了服务好全市会计人员,方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事宜 ,现将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3、二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4、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 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审核

无锡市审核地址: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观山路199号,联系电话:81827141。各市财政局会计处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邮寄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市财政局会计处,各市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附件:证书补办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DOC